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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更新日期:2026年8月4日

撰寫與查核: 計算哈編輯部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026|2.11%速查表、2萬起扣

輸入年終獎金、股利、利息、租金、執行業務或兼職薪資所得,立即試算 115 年(2026)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 2.11%、單筆起扣下限與 NT$10,000,000 上限自動套用,並反映扣費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的法定免扣情形——兼職薪資的實際起扣點是基本工資 NT$29,500(不是 2 萬),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與職業工會加入者的執行業務收入完全免扣。高額獎金以「年累計超過月投保金額 4 倍」門檻判定,並標示雇主源泉與給付方扣繳的對應分類。下方另附單筆金額 × 2.11% 速查表與年終獎金 4 倍門檻對照表。所有公式依衛福部健保署最新公告,僅供個人試算參考。

  • 資料來源 政府公開資料(衛福部、勞動部、財政部 等)
  • 最後查核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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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

即時試算

輸入

NT$

僅高額獎金需要;其他項目可忽略此欄位。預設 NT$45,800(健保分級表常見級距)。

勾選並輸入金額(可複選)
NT$
NT$

試算明細

補充保費合計

$4,152

費率 2.11%(115 年 / 2026 沿用)
雇主源泉扣繳$2,464
高額獎金由雇主於發放時扣繳
給付方扣繳$1,688
股利、利息、租金等由發放方扣繳

各項目明細

高額獎金雇主源泉扣繳
$2,464
輸入金額
$300,000
計費基礎
$116,800
4 倍投保金額閾值
$183,200
股利給付方扣繳
$1,688
輸入金額
$80,000
計費基礎
$80,000

本試算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衛福部健保署核定為準。請洽健保署或會計師確認個人狀況;高額獎金的年度累計判定以雇主投保單位的紀錄為準。

資料來源:政府公開資料(衛福部、勞動部、財政部 等,詳見下方說明)計算哈編輯部 製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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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答案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計費基礎 × 2.11%(115 年/2026 沿用健保署公告費率):股利、利息、租金以單筆 NT$20,000 起扣、單筆上限 NT$10,000,000;兼職薪資的實際起扣點是基本工資 NT$29,500(不是 2 萬)執行業務收入若受領人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者」則完全免扣;高額獎金以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計收。實際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

項目數值
補充保險費率2.11%(115 年/2026 沿用)
單筆起扣下限(股利/利息/租金/執行業務)NT$20,000(未達免扣)
單筆起扣下限(兼職薪資)基本工資 NT$29,500(115 年/2026)
單筆計費上限NT$10,000,000
高額獎金門檻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執行業務收入的法定免扣對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六類所得各要扣多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把六項補充保險費的所得項目(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所得、股利、利息、租金)勾選並輸入金額,會立刻得到三件事:

  1. 每筆補充保費:依 115 年(2026)費率 2.11% 計算,並自動套用起扣下限(兼職薪資為基本工資 NT$29,500、其餘為 NT$20,000)與 NT$10,000,000 上限,以及扣費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的法定免扣情形。
  2. 合計補充保費:所有勾選項目的總額,方便估算當年度的整體保費負擔。
  3. 扣繳責任分類:分別列出「雇主源泉扣繳(高額獎金)」與「給付方扣繳(股利、利息、租金等)」的金額。

針對的是想先抓概數的場景:「年終獎金破百萬,補充保費要扣多少?」「月配股利每次都被扣 2.11%,全年加起來到底是多少?」「房東收租超過 2 萬,要不要自己繳?」一般情況下,這些問題的試算金額大約落在每筆百元到數萬元的區間,實際以健保署核定通知為準。

補充保費 2.11% 費率的由來與計費基礎

二代健保自 102 年(2013)1 月 1 日上路時的補充保險費費率為 2%,後續隨一般保險費率調整,於 105 年(2016)下修為 1.91%、於 110 年(2021)1 月 1 日起調整為現行的 2.11%,至 115 年(2026)公告為止沿用相同費率[1]

費率公式:

單筆補充保費 = 計費基礎 × 2.11%

「計費基礎」依項目不同有兩種規則:

  • 高額獎金:同一雇主於同一年度累計給付的獎金,扣除「當月投保金額 × 4 倍」的差額。
  • 其餘五項(兼職薪資、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以「單筆給付金額」為基礎,但有起扣與上限門檻。

單筆未達 2 萬免扣、超過 1 千萬不再計收

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第 1 項[2]單筆給付金額有兩個關鍵門檻:

  • 起扣下限 NT$20,000:同一筆給付未達 NT$20,000 時,扣費義務人不需扣繳補充保費。例如單次股利 NT$18,000、單次利息 NT$15,000,原則上免扣。
  • 上限 NT$10,000,000:同一筆給付超過 NT$10,000,000 部分免再計收。例如單次股利 NT$15,000,000,補充保費以 NT$10,000,000 為計費基礎,計算結果 NT$211,000,超過部分 NT$5,000,000 不再扣。

只讀第 1 項會算錯:第 4 條「第 2 項」的免扣取規定

很多整理文章只寫了「2 萬起扣、1 千萬上限」,但同一條的第 2 項列了 8 款「免依前項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的情形,其中兩款會直接推翻「單筆 × 2.11%」的直覺[2]

第 4 條第 2 項內容對試算的影響
第 3 款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執行業務收入律師、會計師、建築師、自行開業醫師等,執行業務收入完全免扣,與金額無關
第 7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薪資收入兼職薪資的實際起扣點是基本工資(115 年 NT$29,500),不是 NT$20,000
第 1 款單次給付金額逾 NT$10,000,000 之部分即上述的計費上限
第 2 款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參加本保險期間,已計入投保金額計算之股利所得雇主/自營業主的股利依投保身分可能免扣
第 4/5/6 款第 2 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收入、第 5 類被保險人之各類所得、未具(或喪失)投保資格者之各類所得依本人的投保身分判定,本工具不涵蓋
第 8 款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生活補助領取者等,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之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弱勢身分另有較高的免扣門檻

具體來說:

  • 兼職薪資單筆 NT$25,000 — 只看第 1 項會算成 NT$528,但依第 2 項第 7 款未達基本工資 NT$29,500,實際免扣
  • 律師單筆收費 NT$1,000,000 — 只看第 1 項會算成 NT$21,100,但律師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依第 2 項第 3 款免扣取

要注意的是,這些免扣不是自動生效。依同辦法第 5 條,屬第 3 款的人須於受領前提具「投保單位出具之證明資料」,扣費義務人才可免扣;未提出證明而被先扣的,要向健保署申請退還。第 7 款(未達基本工資的薪資)則由扣費義務人依給付金額逕行判斷。

另外,基本工資每年由勞動部公告調整(115 年 1 月 1 日起為月薪 NT$29,500、時薪 NT$196),因此第 7 款與第 8 款的門檻也會跟著變動,不是固定值。

需要注意的是,起扣下限是按「單筆」判斷而非「年度累計」。如果同一筆股利分兩次發放、每次 NT$15,000,原則上每筆都低於下限而免扣,但若是同一給付日多筆並計,會合併判斷。實務上扣繳義務人(公司、銀行)會依自家內控規則處理,疑義請以健保署核定為準。

高額獎金的「上限 NT$10,000,000」則作用於「超過 4 倍投保金額後的金額」,並非全年獎金本身的上限。

單筆金額 × 2.11% 補充保費速查表

下表適用於股利、利息、租金,以及受領人不屬於第 4 條第 2 項第 3 款免扣對象的執行業務收入(例如受僱醫師的院外演講費、非專技人員的接案報酬)。數值與上方計算機採同一組公式(四捨五入至元):

兼職薪資不適用本表的 NT$20,000 起扣點。 依第 4 條第 2 項第 7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且未達基本工資(115 年 NT$29,500)的薪資收入免扣取,因此兼職薪資的實際起扣點是 NT$29,500:單筆 NT$25,000 免扣(不是 NT$528),單筆 NT$29,500 才開始扣 NT$62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參加職業工會的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其執行業務收入完全免扣,不論金額多少,也不適用本表。

單筆給付金額計費基礎補充保費
NT$19,999 以下NT$0NT$0(未達起扣下限)
NT$20,000NT$20,000NT$422
NT$30,000NT$30,000NT$633
NT$50,000NT$50,000NT$1,055
NT$100,000NT$100,000NT$2,110
NT$200,000NT$200,000NT$4,220
NT$500,000NT$500,000NT$10,550
NT$1,000,000NT$1,000,000NT$21,100
NT$5,000,000NT$5,000,000NT$105,500
NT$10,000,000NT$10,000,000NT$211,000
NT$15,000,000NT$10,000,000(上限截斷)NT$211,000

從表可以看出兩件實務重點:(1) NT$19,999 與 NT$20,000 之間差 1 元,補充保費卻從 0 跳到 422 元——起扣點是「達到」而非「超過」;(2) 單筆超過 NT$10,000,000 後補充保費就固定在 NT$211,000,不會再增加。再提醒一次,這張表不適用於兼職薪資(起扣點為基本工資 NT$29,500)與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職業工會加入者的執行業務收入(完全免扣)。

年終獎金 4 倍門檻對照表(依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

高額獎金與其他五項不同,門檻是「當月投保金額 × 4」。下表列出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5]常見級距對應的年獎金免扣門檻,以及「全年累計獎金 NT$500,000」時的補充保費:

月投保金額4 倍門檻(年獎金累計)計費基礎(年獎金 50 萬時)補充保費
NT$29,500(最低級)NT$118,000NT$382,000NT$8,060
NT$36,300NT$145,200NT$354,800NT$7,486
NT$45,800NT$183,200NT$316,800NT$6,684
NT$53,000NT$212,000NT$288,000NT$6,077
NT$60,800NT$243,200NT$256,800NT$5,418
NT$87,600NT$350,400NT$149,600NT$3,157
NT$110,100NT$440,400NT$59,600NT$1,258
NT$182,000NT$728,000NT$0NT$0
NT$313,000(最高級)NT$1,252,000NT$0NT$0

同樣是 50 萬年終,投保金額 NT$29,500 的人被扣 NT$8,060、投保金額 NT$182,000 的人一毛都不扣——這是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最常被誤會的一點:投保金額越高,高額獎金的免扣門檻越高。反過來說,兼職、接案這類「投保金額低但獎金高」的族群最容易被扣到。

年終獎金超過月投保 4 倍才開始扣

高額獎金的計算方式與其他項目不同[3]。雇主於同一年度累計給付的獎金(年終、績效、三節、業績、考績等),須扣除「當月投保金額 × 4 倍」後的差額才計收:

計費基礎 = max(0, 年累計獎金 − 月投保金額 × 4)
補充保費 = 計費基礎 × 2.11%

範例 A:月投保 NT$45,800、年獎金累計 NT$300,000

  • 4 倍閾值 = 45,800 × 4 = NT$183,200
  • 超過部分 = 300,000 − 183,200 = NT$116,800
  • 補充保費 = 116,800 × 2.11% ≈ NT$2,464
  • 由雇主於發放時源泉扣繳

範例 B:月投保 NT$45,800、年獎金累計 NT$100,000

  • 4 倍閾值 = NT$183,200,未達
  • 補充保費 = NT$0(免徵)

範例 C:月投保 NT$45,800、年獎金累計 NT$5,000,000

  • 4 倍閾值 = NT$183,200
  • 超過部分 = 5,000,000 − 183,200 = NT$4,816,800(未達 NT$10,000,000 上限)
  • 補充保費 = 4,816,800 × 2.11% ≈ NT$101,635

第一次發放時若年累計仍未超過 4 倍,雇主不會扣;超過後,續發的每筆都會就「超過部分」扣繳。實務上多在年終獎金發放時觸發。

哪些由雇主扣、哪些由給付方扣?

所得類型扣繳義務人起扣 / 上限
高額獎金雇主(投保單位)4 倍投保金額閾值
兼職薪資給付方(公司、行號)單筆 NT$20,000 起扣
執行業務所得給付方(如醫療院所、事務所)單筆 NT$20,000 起扣、NT$10,000,000 上限
股利發放公司單筆 NT$20,000 起扣、NT$10,000,000 上限
利息銀行、券商、債券發行機構單筆 NT$20,000 起扣、NT$10,000,000 上限
租金承租之營利事業單筆 NT$20,000 起扣、NT$10,000,000 上限

一般個人房客租住宅自住時,房客非扣繳義務人,房東須自行向健保署申報並繳納[4]

上班族、自由工作者、大股東的補充保費試算

A. 上班族年終獎金 NT$300,000、月配股利每月 NT$8,000

  • 高額獎金:月投保 NT$45,800、4 倍閾值 NT$183,200、超過 NT$116,800 → 補充保費 NT$2,464(雇主扣繳)
  • 月配股利:每筆 NT$8,000(未達 NT$20,000 起扣)→ 一般情況下免扣
  • 全年補充保費合計約 NT$2,464 上下

B. 自由工作者:執行業務 NT$80,000、利息 NT$25,000、租金 NT$30,000

  • 執行業務 80,000 × 2.11% ≈ NT$1,688
  • 利息 25,000 × 2.11% ≈ NT$528
  • 租金 30,000 × 2.11% ≈ NT$633
  • 合計約 NT$2,849 上下,皆由給付方扣繳

C. 大股東股利 NT$15,000,000

  • 上限截斷至 NT$10,000,000
  • 補充保費 = 10,000,000 × 2.11% = NT$211,000
  • 超過 NT$5,000,000 部分不再計收

補充保費和一般保費、綜所稅的常見誤會

  • 「補充保費」與「一般保險費」是兩件事。每月薪資扣的健保費是一般保險費(5.17%),補充保費是另外針對六類非經常性所得加扣的 2.11%,不會抵減一般保險費。全家眷屬的一般保費要繳多少、掛誰名下最省,可用健保眷屬依附費用試算另行估算。
  • 股利併入綜所稅或分離課稅,不影響補充保費。補充保費由發放公司於發放時扣繳,與綜所稅的選擇方式(合併申報 28% / 8.5% 抵減 vs 分離 28%)獨立計算。
  • 高額獎金「不是每筆都扣」。一般情況下,要等年累計超過 4 倍投保金額後,後續發放的獎金才會就「超過部分」扣繳;第一筆通常是年終獎金時觸發。
  • 房東自繳補充保費的情況最常被忽略。房客若為個人自住,房東須自行向健保署申報並繳納。漏報可能被追繳並加徵滯納金,請依健保署規定辦理。
  • 起扣下限是「單筆」不是「年度累計」。即使全年股利累計達數十萬,但每次發放都低於 NT$20,000,原則上每筆都不扣;但同一給付日多筆並計則合併判斷。
  • 年度結算不退稅。補充保費是「就源扣繳」性質,5 月綜所稅申報時不會退還已扣金額,也不能列為扣抵或費用。

延伸閱讀

下面這幾篇指南文章,把這個計算機背後的制度與決策邏輯講得更完整:

同類型的計算機

免責事項

本試算僅供參考,實際應繳金額以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為準。補充保險費費率、起扣與上限金額、扣繳義務人認定皆有可能因法令修訂而調整。如對個人投保身分、扣繳項目認定、補充保費爭議等有疑問,請洽:

  •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服務專線 0800-030-598
  • 各區業務組(臺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東區)
  • 或諮詢具執照之會計師、社會保險規劃顧問

出處

  1.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nhi.gov.tw(費率自 110/1/1 起為 2.11%,沿用至 115 年公告調整為止)
  2.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3、4 條(六項所得範圍、單次給付達 NT$20,000 扣取)— 全國法規資料庫
  3. 同上辦法第 4 條第 1 項但書(逾當月投保金額 4 倍部分之獎金應全數計收補充保險費)、第 4 條第 2 項第 1、3、7 款(逾 NT$10,000,000 之部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與職業工會加入者之執行業務收入/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且未達基本工資之薪資收入,均免扣取)、第 5 條(免扣取須於受領前提具證明文件)— 全國法規資料庫
  4.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保險費負擔金額表〉扣費義務人與各類被保險人負擔比例 — nhi.gov.tw
  5.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115/1/1 施行版,共 58 級,NT$29,500–NT$313,000)— 健保署公告 PDF
  6.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補充保險費課徵範圍)— 全國法規資料庫
  7. 勞動部〈歷年最低工資/基本工資調整〉(115 年 1 月 1 日起月薪 NT$29,500、時薪 NT$196)— mol.gov.tw

最後檢視:2026 年 8 月(民國 115 年),已對照《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現行條文確認費率 2.11%、單次 NT$20,000 起扣與 NT$10,000,000 上限未變動;並補上先前遺漏的第 4 條第 2 項免扣取規定(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的執行業務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兼職薪資等),兼職薪資的起扣下限已改為連動基本工資。當主管機關公告新的費率、基本工資或制度(如年度累計改採)時,本頁將同步更新。

常見問題

關於本計算機的算法、適用範圍與資料來源,使用者最常問的問題整理在這裡。

發布日期:民國115年(2026年4月28日) · 更新日期:民國115年(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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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算機提供的是依公開資料試算的概略結果,並非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健保給付、自費項目與身體狀況相關判斷,請洽合格醫師、藥師或衛福部相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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